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江苏益涵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包装膜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,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信息
项目名称:年产8万吨塑料包装膜项目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宿迁市泗阳经济开发区太湖路东侧、永嘉路北侧
项目投资:108000万元人民币
建设内容:项目新征用地46697.49平方米,以塑料粒子、印刷油墨等为原料生产塑料薄膜印刷制品,主要用于食品的保质保鲜用。项目建成后,具有年产5.8万吨PE热收缩膜、1万吨凹版印刷彩膜、0.2万吨涂布印刷硅油膜、1万吨BOPP复合膜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建设单位信息
建设单位:江苏益涵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佳林
地址:宿迁市泗阳经济开发区太湖路东侧、永嘉路北侧
联系电话:18349110228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
环评单位:江苏J9国际服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公众意见表的提交: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,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,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,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;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,信函可邮寄至(地址,公司,联系人及电话)。
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,若必要信息不全,则视为无效表格。
江苏益涵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4年1月23日